進口沃爾沃并不屬于吉利,需要明確收購沃爾沃的是吉利集團,而并不是“吉利汽車“,通過收購的方式獲得沃爾沃轎車公司的100%股權,相當于擁有10963項專利和專用知識產權;而在此之前沃爾沃與福特共同參與研發的”有限授權“專利吉利是無法使用的,相當于與沃爾沃相關的技術吉利是不能用的。
如曾經獲得“沃德十佳發動機“的S16六缸發動機是當時沃爾沃和福特共同研發的,其中有一部分的技術是屬于福特,如果是沃爾沃可以繼續運用,而換做吉利是不能夠運用此技術的。
不過像GMC升級平臺、車內空氣質量控制系統以及GX7安全革新等技術吉利就完全運用自身車輛上,其中吉利的B級轎車博瑞就是基于GMC延伸的KC平臺生產的以及城市預碰撞、自適應巡航、半自動泊車這些安全配置也是從沃爾沃那邊借鑒的。
可以說沃爾沃還是沃爾沃,吉利已經不再是原來的那個吉利,吉利將借助與沃爾沃的深度合作進軍世界汽車品牌的最強者陣營;同時此次的合并不單單是一次品牌事件,對于中國汽車品牌發展而言,它標志著一個由中國品牌參與并主導的跨國巨頭正在崛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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